113.10.17 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釋「有關為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免請領雜項執照之認定標準,以及是否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山坡地建築專章規定疑義」一案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函 (64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4-10-15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3.10.14 有關建築結構使用集成材木構造設計,是否無須另外提出符合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證明或防火證明疑義1案 113.10.17 有關申請接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公共污水下水道之用戶排水設備設置案,請於申請竣工報驗時一併提送基地內所有自設污水設施測量成果(屬性)報告資料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