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7.04 函轉勞動部為因應全球COVID-19疫情趨緩,針對雇主所持 具有入國引進效力之許可函,於111年7月1日後效期屆滿,不再實施自動延長效期1案 精選 內政部營建署 函 (26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發文日期: 2022-06-30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1.07.04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定之「職場永續健康與安全SDGs揭露實務建議指南」 111.07.04 營建署111年6月20日研訂「建築物室內裝修相關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專案小組第13次會議紀錄 » 返回頂部